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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五金行的二老闆,與員工有了婚外情,被發現後在親戚們的質問下,男子坦承有外遇,但覺得被眾人質問很丟臉,於是惱羞成怒的在大家面前,羞辱妻子並且有做出毆打行為。妻子遭到羞辱怒告丈夫侵害婚姻及傷害,並且訴請離婚。之後法院判定准離婚,孩子監護權由母親所有,且男子需服刑三個月,及賠償六十萬元,丈夫不服上訴,認為只憑妻家說法對他不公平,但法官審理後判定,男子與情婦的確有侵害元配婚姻權,且對元配有暴力相向,因此駁回上訴。

 

專家評論:家暴事件平凡,造成家暴原因有很多,有人是酒後性格大變,有人是本身就有暴力傾向,而除了身體上的傷害,精神上的虐待也算是家暴,而且不只是配偶,只要是親人或是同居人,有傷害行為都可以聲請保護令。之前有個家暴案例,丈夫曾在外面租房子,與小三同居,妻子與婆婆一同去抓姦,沒想到丈夫惱羞成怒,竟毆打妻子頭部,造成妻子腦震盪。而丈夫不但與小三同居,甚至拿妻子手機打給小三,妻子發現手機裡有兩人曖昧對話,小三也大膽的打對話給元配嗆聲,遭受到這些待遇妻子打算訴請離婚。法院認為女子遭虐待,判准2人離婚。如果自己找不到證據,或是不知道該收集什麼資料,都可以委託徵信社幫忙,獲得優良徵信社推薦,還有許多服務可以幫助您,例如蒐集證據、免費法律諮詢,如果事情不像案例這麼嚴重,我們還有設計離婚服務,可以讓雙方都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結束婚姻,千萬不要再勉強自己持續不幸福的婚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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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