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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南有間醫院,醫師與已婚護士有婚外情,因為女子不想在持續不倫戀,因此與醫師提分手,並表示要將房子收回,兩人相約在醫師家見面,沒想到醫師不但不答應,還強行性侵女子,甚至防止他離開,還拉住她的手她撞到牆。女子與哥哥哭訴,並與丈夫一同到醫院驗傷,要告醫師性侵。男子在法庭上表示,兩人是男女朋友,所以適合意性交,懷疑對方是護士,所以誤導鑑定人。法官最認為當天女子是遭性侵,所以判定男子四年四個月,並賠償五十萬元。

 

專家評論:想要結束外遇,對方卻不肯,這類的案子越來越多,有時能給錢了事,有時卻沒了性命。之前有個案例,拿了分手費還是不分手,男子開設藥局,女子常常去買藥,因此認識對方,常常互說心事日久生情,因而發生了婚外情,每次有性行為後,男方都會付錢給女方,三年內一共給了兩百萬左右,之後男子提出分手,女子威脅要分手費,男子又再支付一百三十萬,但女子還是不想分手,男子覺得很困擾,決定向妻子坦承一切,妻子得知後控告對方通姦以及恐嚇勒索。懷疑配偶外遇需要抓姦調查或是徵信蒐證,可以委託徵信社,我們有獲得優良徵信社推薦,用合法方法抓姦,也會幫您搜尋相關證據,讓您在法庭上,說詞更加有利,若有法律相關問題,也有免費諮詢服務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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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