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邱(化名)控訴太太常常懷疑她有外遇,且疏於照顧家庭,造成兩人已分居多年,要訴請離婚。但妻子主張,阿邱嫌氣兒子有自閉症,所以搬離家裡,甚至在外有了小三,為了想要離婚,還多次毆打她。法院找來子女詢問,孩子們證實父親會對母親暴力相向,因此法官認為,兩人的確感情不陸,但是大多責任在於阿邱,所以判定他敗訴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。為了外遇要離婚,還不惜汙衊自己妻子,把妻子的付出都拋在腦後,還好孩子已長大,能出庭為母親作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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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楊姓機師的太太,懷疑丈夫有外遇,因此委託徵信調查,徵信社員發現被查人到一名女子家,於是打電話給委託人,委託人到場後一同破門而入,看見兩人都沒有穿衣服,開始強行拍照,還發現女子正是名購物台主持人孫嘉禾。事後孫與楊妻私下和解,因此楊妻撤告,但孫不滿徵信社行為,雖然沒有提高侵入民宅,但對方強行拍照,所以控告妨害自由。而兩位徵信社員的確,強迫孫不得穿衣,還強行帶走其他物品,已觸犯強制罪,因此檢方依法起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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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五金行的二老闆,與員工有了婚外情,被發現後在親戚們的質問下,男子坦承有外遇,但覺得被眾人質問很丟臉,於是惱羞成怒的在大家面前,羞辱妻子並且有做出毆打行為。妻子遭到羞辱怒告丈夫侵害婚姻及傷害,並且訴請離婚。之後法院判定准離婚,孩子監護權由母親所有,且男子需服刑三個月,及賠償六十萬元,丈夫不服上訴,認為只憑妻家說法對他不公平,但法官審理後判定,男子與情婦的確有侵害元配婚姻權,且對元配有暴力相向,因此駁回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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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南有間醫院,醫師與已婚護士有婚外情,因為女子不想在持續不倫戀,因此與醫師提分手,並表示要將房子收回,兩人相約在醫師家見面,沒想到醫師不但不答應,還強行性侵女子,甚至防止他離開,還拉住她的手她撞到牆。女子與哥哥哭訴,並與丈夫一同到醫院驗傷,要告醫師性侵。男子在法庭上表示,兩人是男女朋友,所以適合意性交,懷疑對方是護士,所以誤導鑑定人。法官最認為當天女子是遭性侵,所以判定男子四年四個月,並賠償五十萬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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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生夫妻-大一奉子成婚,還沒畢業就炒離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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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琳(化名)發現丈夫有外遇,對象是同公司的女同事,因為不能接受所以大吵大鬧,丈夫表示會與小三分手,恩琳才停止吵鬧。半年過去了,恩琳發現丈夫並未跟小三分手,又吵的要離婚,沒想到丈夫一口就答應了,兩人就和解離婚。離婚後恩琳卻不開心,覺得既然是自己提的,就沒有臉再挽回,回想起來覺得自己太早提出離婚,應該要先提出賠償,或是告他妨害家庭,因此對於提出離婚而後悔不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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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有位婦人,懷疑丈夫外遇,因此委託徵信社調查,之後徵信業者給他一張照片,照片裡是丈夫與一位長髮女子,說是外遇證據,加上調查費用一共要負人支付四十萬,婦人不宜有他的付了錢。回到家後質問丈夫,丈夫說不認識這女人,妻子不相信,於是丈夫將照片拿去檢驗,發現是合成照,回到徵信社要找當時的調查人,而徵信社表示,因為男子素行不良,已經被革職了,兩人打算告這名調查員,檢方以詐欺罪起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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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夫妻為了孩子課業,聘請女家教來加強輔導,但妻子發現丈夫與女老師有曖昧情形,因此暗中調查,發現丈夫半夜到女教師家,因此報警抓姦,一同進屋發現兩人衣衫不整,被依妨害家庭移送法辦。之後檢方查無其他證據,因此判定證據不足不起訴,妻子不服上訴,並提供三人談判內容的錄音證據,內容男子有坦承外遇,並說女子有裝避孕器,所以辦事時會不舒服,案情因而大逆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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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男是為溜冰教練,某天被發現與女性朋友全裸在床上,妻子怒告兩人通姦。楊男表示是因為兩人有裸睡習慣,加上天氣太熱才會這樣,但法官不採用此說法,還是依通姦罪將兩人起訴。楊男友人說,楊男桃花很多,之前也有與其他女性曖昧,太太因此回娘家住一陣子,希望楊男能趕快改掉這壞習慣。身為丈夫楊男也許不及格,但身為教練,他非常專業又有耐心,是學生心中的好教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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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柯(化名)是位醫師,以分居二十八年的理由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小柯表示婚後兩人個性不合所以分居,分居原因包含他有外遇,但是妻子已知情,但多年來妻子一直告她通姦與傷害,他不堪起擾想要訴求離婚。妻子表示丈夫利用他出國看小孩的時候,認識了小三,之後與小三與他的孩子同住,才與她分居,而自己也沒有同意兩人同居。法官認為兩人是因丈夫外遇而分居,並非是一開始就感情不順,所以沒有理由訴請離婚,判定他敗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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