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琦琦(化名)與母親還有同居人陳男一起在外租房,某天琦琦說洗澡時看到一隻手很害怕,沒想到陳男利用琦琦怕鬼弱點,說自己被附身性侵琦琦,之後琦琦受不了跟同學說要殺了陳男,同學問原因她才說出被性侵,母親得知後叫女兒與自己同房睡,以免在遭受欺負,陳男無法得逞竟然以簡訊騷擾,琦琦告訴老師,學校趕緊報警處理,陳男被求處326月。

 

專家評論:母親得知女兒被性侵時,應該要搬家或提告才對,可能因為經濟關係無法搬家,也有可能是苦無證據,所以母女倆繼續住在危險的地方,如果有需要蒐集證據,不知道方法,可以委託徵信社幫忙,徵信社都有專人可以為您服務,如果不想委託徵信社,也可以報警處理,有許多方法都可以完成蒐證行為,不要默默忍耐,只要願意找人幫忙,事情都可以趕快解決,身心就不會在受到傷害。徵信社的經驗中,許多人因為家庭忍耐很多事,但是這樣並不對,必須解決問題根本,才能安逸生活。但是最近有一個案子,是性侵女兒被關十年的爸爸,出獄後又再度伸出狼爪,遭到起訴,對於這種不知悔改的嫌犯,就算被罰了也沒用,應該對於懲罰機制要在加以討論,別讓同樣的事再度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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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