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調查蒐證,優先選擇政府立案徵信社

每個人在生活之中,都會或多或少遇到一些需要進行「調查」的事物,無論是大大小小的事情,「調查」這件事情的正確與否、原因為何,幾乎是大家天天都在做的事情,在這個網路科技發達的時代,要調查任何的事情,似乎更是輕而易舉,包含學生查資料寫作業、做報告,上班族上網查詢業務相關資料,都是「調查」的一種。

不過,雖然平常生活中,就已經將調查行為融入在日常,卻也有許多的調查動作,是一般人無法輕易做到的,比如失蹤人口的找尋、比如配偶外遇時的證據調查、比如敵對公司的底細,這些就需要專家幫助。當想起「調查」部分的專家,大家的直覺反應不是FBI就是私家偵探,台灣沒有FBI,但是徵信社,就是台灣的私家偵探社。所以需要協助調查任何的事情,就找政府立案的專業徵信社協助,已經是普遍大眾認知內的事。特別是在外遇蒐證與抓姦的案件,最常委託徵信社協助,其次就是尋人討債,次之才是其他更多的工商徵信等業務。

徵信社就是政府立案的專業徵信社,擁有自己的一套專業的調查與蒐證的方式,迅速有效率,而且不違反法律,找徵信社協助調查徵信,會是民眾最優先的選擇。

 

H2: 外遇不一定要抓姦,提告只是為了犯錯就該教訓

花蓮一名鄭姓物流司機,因發現妻子開始變得愛打扮,滿面春風,懷疑妻子出軌,私下委託徵信社調查跟監,果真抓到妻子外遇的證據。不願抓姦在床,所以只提告妨礙家庭,並沒有提告通姦。也與妻子協議,只要保證將來不會再犯,就可以原諒她,並不離婚。

開庭時,「小王」主動坦承與鄭妻屢次偷情,兩人已知錯,更願意悔改,自願賠償鄭男「遮羞費」一百五十萬元,遭鄭男回絕。「一百五十萬太多了,又不是靠老婆給人睡來賺錢」,鄭男表示獲得金錢並非自己本意,更不希望自己與妻子在未來會被閒言閒語攻擊。但是鄭男也表示,自己確實是名譽受損,最多可接受三十萬「精神撫慰金」。但是不願意撤告,堅持犯錯的人就應該受到教訓。豪邁大器的作風,令當庭法官與律師等人都大讚他「很有個性」。

arrow
arrow

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