倪男是某董事特助,妻子懷疑他有外遇,已經委託徵信社調查,某次他帶著小三去開房間,被妻子與徵信社員抓姦,到了警局倪男下跪求原諒,妻子把準備好的協議書拿出,內容是同意放棄監護權,以及願意支付贍養費,同時還要把一棟房過戶給兒子,全部加起來總共要上億元。之後倪男反悔要打官司,一審法官認為,男子是被迫簽約,所以判不用賠,二審法官判定減輕支付賠償。

 

專家評論:不管是否情急,在簽任何約之前,都需要仔細看過合約內容,否則就容易出現上面情形,有些人根本付不出這麼多錢,現在的人教育程度高,許多事情都會靠合約保障自己,但是不是每種合約都是成立的,如果需要專人協助,可以委託徵信社幫忙喔。之前有案例是,丈夫外遇被抓,簽下婚外情契約,內容是如果再有婚外情行為,要支付五百萬,且放棄孩子監護權,但在提告過程中,法官有衡量被告的經濟程度,判定只需支付三百萬。雖然事件都是男方先做錯,但是提出無理賠償也不好,畢竟對方沒錢,你要他去哪生錢呢?

徵信社有許多服務項目,外遇抓姦、行蹤調查、免費法律諮詢等等,面對不同的需求,給您不同的服務,我們有多年服務經驗,也有受專業訓練的人員,讓我們的效率好服務佳,若是有關於國外搜查行動,也可以徵信社幫忙,想找可靠的徵信社,徵信社是您最佳的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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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