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蒐集有力證據,徵信社為您捍衛權益

許多人會將婚姻以外的情感視為婚外情,礙於我國的法律上,擁有合法夫妻關係的兩人,享有的法律保障較多,致使許多元配在面對於婚外情的事件上,總想要依妨害家庭罪對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告訴。然而,在這個擁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世代裡,若是無法明確蒐集到有力的證據,那麼即便有法律上的保障,也無法為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。

有鑑於這樣的情況產生,擁有政府合法立案、ISO9001所認證的徵信社,在每一年都會舉辦員工訓練,進而提升員工的徵信素質,並從國外引進相關的徵信器材,好於委託者前來委託徵信社的時候,能夠享受到完整、完善的徵信服務,以利於委託者蒐集到相關有力的證據,進而對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告訴,捍衛住自己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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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婚外情被阻止,男恐嚇小三兒子挨告

一名現年五十一歲的夏姓男子,多次背著妻子與一名張姓男子的母親搞婚外情,事後,夏男懷疑張男從中挑撥,便多次以簡訊恐嚇張男,令張男心生畏懼,決定對夏男提出告訴。而地方法院審理後,依恐嚇罪判處夏男四個月有期徒刑。

據徵信結果指出,夏男於前年結識到育有一子的潘女,兩人隨即陷入熱戀,當時夏男不顧家裡的鄭姓妻子,執意要與潘女在一起,事後,鄭女透過夏男的衣服口袋,發現到旅館發票,便不斷質問夏男,也致使這段婚外情曝光。事後,鄭女依妨害家庭罪對夏男以及潘女提出告訴。

法院審理期間,張男知悉母親被告,便阻止母親繼續與夏男來往,當時夏男發現後,竟氣的傳簡訊恐嚇張男,表示其可以查出張男上班公司,讓其消失,或者是要敲斷他的狗腿等,令張男深感威脅報警處理。而法官根據夏男五項行為,各判一個月有期徒刑,合併四個月有期徒刑,雖夏男不符再上訴,卻遭到法官駁回,依據原判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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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