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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協議書寫清楚,才能避免爭議產生

夫妻決定結束婚姻,離婚協議書是最重要的東西,千萬不可只簽名就去辦理離婚,一定要將兩人的離婚權益,清楚的附註在上面,確認自己權益沒有損失,才能夠安心地辦理離婚手續。不少人會認為,離婚協議書只要夫妻簽名,再找兩位離婚證人簽名,離婚協議書就算完整,如果兩人對彼此的離婚權益,沒有任何的要求,那當然沒有問題,但若有子女監護權、探視權等問題,就必須附註在協議書上,不只是留下證據,也確保有法律效力。

在寫這些離婚條件時,有哪些需要注意呢?徵信社就以過去最常發生爭執的問題,在此提醒各位別再犯錯,第一、監護權歸誰一定要寫清楚,贍養費的價格也要註明,避免事後對方賴帳,還要重新討論或是接受對方討價還價;第二、探視權不可寫「隨時」、「隨地」、「都可以」,所有細節都要寫清楚,才不會導致之後有爭議出現;第三、財產及家具的分配,若是屬於斤斤計較的人,建議就跟租房子一樣,全部都寫清楚,避免有其他問題產生。

離婚協議書寫清楚,其實沒有很困難,反而是討論的過程,最讓人感到頭痛,若兩人無法好好溝通,建議可改成調解離婚,或是委託專業從中協助,別在離婚前反目成仇,對雙方來說都是另一種傷害。

 

H2:不懂法律條例,協議容易起爭執

看過不少的夫妻,一開始是和平的離婚,因為雙方對離婚都有共識,因此在決定離婚時,都沒有任何的爭執,直到進行離婚協議,爭執就慢慢地出現,尤其是雙方都要監護權時,是最容易起爭執的,徵信社必須提醒您,夫妻為孩子吵架,不但傷害兩人感情,也會造成孩子的陰影,其實即使是離了婚的夫妻,也能夠共同擁有孩子監護權,但一般的民眾不太了解,總是認為離婚之後,只有其中一方能獲得監護,由此可見,對法律的不熟識,很容易成為離婚協議的爭執原因,因此建議各位想離婚的夫妻,如果想和平進行協議,最好還是委託專家協助,不但避免爭執,也能增加效率,以及預防離婚無效的情況發生,有任何的疑問,都歡迎撥打徵信社專線,我們會替您解決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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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