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自抓姦,恐觸法妨礙秘密

大家都知道,在旅館或是飯店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,是屬於犯法的行為,但是在面臨配偶外遇,想到進行抓姦蒐證或徵信服務的時候,卻往往會想到要利用針孔抓姦,是蒐證的重要性大過自己觸法?還是認為蒐證行為不算偷窺所以不犯法?

獨立進行外遇調查與抓姦蒐證,想到利用竊聽器或錄音筆跟針孔攝影機的人並不少,透過針孔抓姦,錄下影音檔案,確實是最好的證據,如果角度抓得好,表情動作全都錄,想賴都賴不掉。但是在安裝竊聽器、監視器準備做針孔抓姦前,卻不是每個人都有是先調查過相關法令規範,於是在抓姦以後,被反告妨礙秘密的個案也很多。

其實,在未經對方許可,任意的偷拍或是竊聽,就是屬於侵權行為,對方可以提告妨礙秘密,但是如果是配偶與外遇對象通姦的地點,是在自家的臥房、車內甚至是客廳或其他地方,安裝針孔抓姦就不犯法。自己家裡、自己的車上,安裝監視器或是竊聽器都只需要經過自己同意,且監視自有財產是防盜行為,不以妨礙秘密論。這是所有遇到抓姦蒐證難題的民眾都應該特別注意的範圍。徵信社表示,遇上婚變、配偶外遇偷情,大多數的人都容易亂了手腳,甚至為了達到蒐證抓姦的目的而不擇手段,這是非常危險又不明智的舉動,想要捍衛自己的權益也該明白如何避免過程中觸法,才能真正保護自己。有相關問題可以尋求專業徵信社協助徵信服務,更有效率也更完善。

 

婚前徵信服務並非防盜

原來在婚姻之中,女方處於弱勢,所以婚前契約通常用以保護女性權益為主,但是現今社會裡,在女權高漲之下,卻也經常有些不懂男女平等真正用意與目的的女性會在喊著「男女平等」的口號之下,做出許多侵害男性權益的行為。比如,不願做家事、不願生小孩等等,順著自己的心意,但是不管男方意願也沒有要平均分攤工作的要求,更甚至是有些女性根本要男方養她,又不願意多負擔一點家事,造成男方權益受損。

徵信社認為,在選擇配偶時,靠的必須是兩人之間相處的感覺、兩人之間的信任與親密感,訂定契約或尋求婚前徵信服務的動機雖是保障權益,但是若是以防賊防盜的心態在檢視對方,即使對方沒有觸犯條約,這段婚姻也是難以維持。美好的婚姻需要依賴的是兩個人的共識以及用心的經營與維護,並非冰冷的條例約束,顛倒了雙方結為連理的初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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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